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检察机关“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近日,烟台市院第七检察部对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办理的一起时隔二十九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抢劫案件组织庭审观摩和评议,烟台市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未检干警以及部分县市区院未检业务骨干参与观摩。
本案系一起时间久远的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与事实认定难度较大。涉案两名被告人,其中一人自到案拒不认罪,始终“零口供”,一人在诉讼过程中翻供,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庭审对抗激烈,对公诉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事实缜密讯问、“分组出示”举证条理清晰、公诉意见融合情理法,法庭教育发人深省、答辩环节回击有力,达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庭审结束后,烟台市院第七检察部组织市县两级院未检骨干在本院进行集中评议,参会人员对公诉人扎实的庭前准备和优秀的庭审表现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参会人员也针对交叉讯问技巧、分组举证顺序、庭审节奏把握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为后续出庭公诉工作的优化指明方向。
下一步,本院将以此次观摩评议为契机,持续深化“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实效,进一步完善出庭公诉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类案研讨和实战训练,推动检察队伍整体履职能力提升,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为维护司法公正、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