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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机关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烟台市检察院隆重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同民出席仪式并讲话。

6月28日上午,“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在市检察院四楼会议室举行。李同民副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向石峰、侯华强、戚少赤3名老干部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感谢他们为党的建设所做的贡献。李同民副检察长表示,离退休党员是我们党和国家光辉历程的见证者、亲历者、参与者,也是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奋斗者、实践者、共享者,向他们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党员的亲切关怀,更是对老党员为党和国家事业长期奋斗、勤勉奉献的最高礼赞。

3名老干部纷纷表示,感谢组织一直以来的关心爱护,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挥余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烟台检察事业,积极献良策、谏真言,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银龄”力量。

日期: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