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
02
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03
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
04
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
05
开展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监督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
06
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
07
加强对涉企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08
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09
加大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力度。
10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11
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
12
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
13
依法处置企业涉案财物。
14
加强对企业的产权保护。
15
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16
积极参与“十百千”检察护企活动。
17
搭建“企业家驿站”栖检护企平台。
18
优化“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联系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