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

News Conference Hall

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树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将检察“质量建设年”“创新提升年”与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年”紧密结合,转作风抓执行、优素能强监督、夯基础提质效,积极履职、能动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持续走在烟台检察系统前列。

一、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力助推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筑牢项目安全屏障。“项目为王”理念,开展“检察官联系服务重大项目”活动4次,建立相关案件优先处置机制,严惩阻挠破坏项目建设犯罪13人,不断提升重大项目建设法治保障能力。筑牢绿色发展屏障。聚焦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持续深化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机制,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督促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15万平方米,恢复河道1500平方米,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80余万元。《创新内部衔接机制,实现判刑、修复双到位》被《检察日报》作为经验刊发推广。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大局,先后出动干警1800余人次,参与卡口值守、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工作,办理防疫期间妨害公务案件3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次,维护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推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主动与中国人民银行海阳支行召开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健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专业咨询等长效配合机制,推动反洗钱工作形成合力。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坚持“惩”“防”相结合,依法查办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围绕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与市应急管理局共商对策,扎牢安全生产“篱笆墙”。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进一步畅通监检衔接办案机制,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4人,4名被告人被顶格依法严惩。办理的《张某某受贿案》《孙某某职务侵占案》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

倾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更好保护企业合规发展。加大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力度,先后对3起涉企案件启动企业合规程序,1件已审结,对2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督促涉案企业完善制度4项,保障交税300余万元,稳住就业150余人,坚决杜绝“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更好促进检企良性互动。62家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走访活动”,收集意见建议11条,解决法律诉求4个,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更好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集中统一办理,严厉打击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维护好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深化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努力把检察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

以坚决态度参与平安建设。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办理的赵某某、张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和三年,切断了“全能神”邪教组织在农村的发展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不枉不纵,批捕、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549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不诉29人,确保有罪受到公正处罚、无罪不受刑事追究。全年办理黄赌毒、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137人,监督清理判实刑未入狱罪犯6人。办理的李某某等9人非法制造爆炸物、非法采矿案,一审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不等。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深入旧案筛查、深挖犯罪线索,办理涉恶案件2件6人积极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营造扫黑除恶共同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出力的良好局面,构建集打击、整治、管理、建设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以理念更新减少社会对抗。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主动适应刑事犯罪发展变化,对轻微刑事犯罪的嫌疑人依法不批捕25人、不起诉166人,检委会严格审查把关,所办案件无不捕复议、复核,不诉申诉、自诉案件。不断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质效。全面贯彻最高检量刑建议指导意见,认罪认罚适用率90.73%,精准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6%,律师参与率100%,对全部认罪认罚案件认真听取意见,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扎实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纵深发展。检察听证工作与人民监督员工作、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有机融合,聘任13名行业代表担任听证员,组织案件公开听证34次,重点案件均由院领导主持,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让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清楚明白、心服口服,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以法治效能推动治理现代化。聚焦源头治理,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注重从“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检察建议163件,采纳率100%,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聚焦基层管理,开展剥夺政治权利专项检察,依法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选举资格监督清理,为民主选举提供法律保障。聚焦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开展法律解读、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线上”“线下”普法活动25场次,受众近3万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三、聚焦社会关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热点、痛点,持续靶向用力,努力在办案中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认真回应群众法治诉求。扎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繁简分流、类案专办,组建了轻微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21件;依托“3+2+2”办案模式,对9起案件采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实现了司法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快的办案效果。捂紧群众“钱袋子”。严惩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85人,涉案金额累计超2亿元。深入开展反电信诈骗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防骗“免疫力”。注重弱势群体司法关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严惩养老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在宋某某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以可以为村民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为名,骗取13名农民150余万元。办案过程中,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在保证办案质效的同时,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全力帮助挽回经济损失。

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倾力服务乡村振兴。坚持司法扶贫,为32名案件贫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5万元。《司法救助:纾民困解民忧》被《检察日报》刊发宣传。选派3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选派2名工作骨干参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专班,助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双报到”活动,走访、服务群众47次,办结为民实事12件。用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紧盯群众饮水安全,对22个居民区制售水机经营主体不明、缺乏定期维护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快速整改、依法履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办信接访也是办民生,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和首办责任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连续多年保持无涉检赴省进京信访事件发生。

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全部实行“一站式”询问,避免“二次伤害”。尽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特殊保护原则,对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3人、不起诉3人,挽救了3名“问题少年”,拯救了3个破碎家庭。深入推进综合保护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入职查询260余人次,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督促整改5件次。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1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9份。针对未成年人宾馆入住管理漏洞、校园周边食品销售乱象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排查整改、消除隐患。围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3场次,覆盖师生1.5万人。开展的“法律就在你身边”主题宣讲被《检察日报》刊发宣传。

四、强化法律监督,聚力实现公平正义。筑牢公正司法防线,强化检察办案质量、效果、效率意识,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贯穿到检察监督全过程。

刑事检察工作有新作为。优化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案件26件,引导补充证据47条。积极开展追捕、追诉工作,依法追诉的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被告人邹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办理各类执行监督案件82件。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新突破。坚持监督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2件。其中,办理的金融借款纠纷虚假调解案,为15名当事人免除了法律责任,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新进展。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责任,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先后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1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坚持将释法说理贯穿其中,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探索了一条解决“个人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问题的新路径。

“质量建设年”工作有新成效。司法改革再深化。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院领导带头办案134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研究讨论案件91件,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检察权正确行使。全程监控促规范。坚持办案流程监控常态化、实时化,对办案超期、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醒、销号管理司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高效评查提质量。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按照专门小组全面评查、业务部门限期整改、主管部门跟踪通报的“三步走”模式,评查案件217件,发现的办案不规范问题全部予以整治,确保案件“零瑕疵”、工作“零差错”。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自我革命。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旗帜鲜明讲政治、铸忠诚。学思践悟强化思想引领。高标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先后组织集体学习、集中研讨24,全院开展政治轮训213人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层分级开展领学导读、专题报告、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活动31次,撰写学习心得92篇,全院掀起二十大学习热潮党建品牌催生检察活力。坚持“党旗红”+“检察蓝”,将党建品牌创建与开展“助力企业解难题”“送法上门零距离”“战疫有我检察人”“下沉一线促脱贫”等工作有机结合,依托“检爱护航”先锋驿站党建品牌,积极开展“检爱相伴,你我同行”活动,实现了党建水平、履职能力双提升。制度规矩守牢底线红线。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分别向海阳市委、海阳市人大、烟台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2次,向海阳市委政法委报告重要案件7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将“三同步”工作要求贯穿办案全过程,从未发生涉检负面舆情。

久久为功强班子、抓队伍。优化班子结构。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胆启用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先后有三名80后女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中,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班子活力进一步增强。提升业务素能。对内,推行“规模化学习、体系化培训、实战化练兵”培养模式,11名“导师”结对22名年轻干警,适时开展案例教学和经验交流,8名干警荣获省市级个人荣誉。对外,聘任1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以“行政+检察”,助推办案专业化。保持廉洁定力。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10余份,开展谈心谈话110余人次,全力打造“知行倡廉·清明海检”廉洁文化品牌,多年来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持之以恒正检风、肃检纪。锚住管党治党“定盘星”。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4日常约谈12,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拧紧风险防控“安全阀”。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修订完善内控制度9项。继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报告重大事项97件,公正办案、廉洁司法蔚然成风。高作风整改“标尺线”。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查摆问题127条,全部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每月报送“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每半年邀请开展一次廉政教育,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检察院自觉接受市委组织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持续走在前列。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强有力领导、市人大的强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鼎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检察服务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意识、能力水平、办法措施仍需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软弱问题仍然存在,监督效率和效果需再强化、再提高。三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基层基础建设还有短板。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力解决。

各位代表!2023年,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开创海阳检察工作新局面。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紧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全面贯彻服务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妨害金融安全、破坏市场秩序、阻挠项目建设、损害企业权益等阻碍发展大局的问题,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以更强担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惩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安全等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我为群众办实事”“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着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新的司法理念为指引,积极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激励有效的检察监督体系,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是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坚持政治素养、业务素能同抓,打造一支思想境界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站位全局的政治自觉,以忠诚履职的检察担当,踔厉奋发、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全面建设法治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日期:2023-01-16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