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检公告 /

Notice of Smoke Inspection

2017年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人员现场资格初审通知

一、初审时间

定于11月15日对报考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遣制人员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半天,具体时间为9:00-11:30 。

二、初审时应提交的材料

须本人亲自到场,在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自行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2、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3、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4、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三、初审工作流程

报考人员到相应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初审地点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7楼会议室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

咨询电话: 0535-3011088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13日

日期: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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