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检察工作创新力度,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一流、争第一”,市院决定2014年度继续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结合近年来创新工作评选活动实际,借鉴省院有关做法,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创新工作申报(3月下旬)
各院各部门填写《烟台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申报表》,明确创新工作的主旨立意、主要内容、特色优势、实施方案、相关负责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间、预期效果等,报送市院办公室。各基层院报送创新课题2项,机关各部门报送1项(政治部、反贪局、反渎局、监所处和驻所检察室,作为一个部门报送,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部门不申报参加评选)。已获省、市院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参评,市院机关部门与基层院不得联合申报,若申报课题内容相同,由双方协商归属。
申报参评的创新成果应当具有前瞻性、独创性、机制性和可操作性。具体条件是:
1、申报课题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立足当地实际独具特色开展的工作、总结的经验,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发展方向,符合形势需求、群众期待和检察实际。
2、申报课题应体现较高创新价值,在全国、全省具有独创性和先进性,工作成果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形成亮点特色,产生“品牌效应”。
3、申报课题应为制度健全、体系完整、运行有序、切合实际的整套工作机制,具备一定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4、申报课题应具有实效性,对检察工作具有普遍应用推广价值,容易被其他地区和部门学习参考、借鉴吸收和转化应用,得到中央、省市委或高检、省院肯定并给予推广,或进入当地党委、政府决策,实际效果突出的。
对各单位的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由市院办公室汇总初审后报院领导初核审定。
二、创新工作推进及经验总结(6月至10月中旬)
市院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建立《创新工作推进表》,对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协调帮助有关创新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
三、创新成果评选(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
1、填报《创新成果自荐表》
10月中旬,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创新成果自荐表》报市院办公室,同时结合评分标准,上报相关参评材料,主要包括该项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要有数字、有事例、有成果。
2、初评
市院办公室汇总参评材料,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审核参评材料,根据创新工作申报及评选标准,对基层院及市院各部门申报的成果进行分类初评,并报院领导审定,按获奖与参评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公开评审的创新成果。
3、公开评审
10月下旬,成立由市院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业务拔尖人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公开评审会,参评单位向评审委员会做现场汇报,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评后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10项获奖创新工作。其中基层院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共7个;机关部门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共3个;其他入围课题为优秀创新奖。
4、市院党组审定
11月上旬,对评审委员会公开评定的创新成果一、二、三等奖及优秀课题名单,由市院办公室提交党组审定通过,并将结果在市院局域网公布。
四、创新成果的运用及奖惩(12月份)
1、推出的创新工作,被市委常委和省院副检察长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院工作简报、高检院《情况反映》、《检察要情》以上信息刊物转发的,在市院年终考核综合加分项目中予以加分。
2、被评为一、二、三等奖以上的,在市院年终考核综合项目中予以加分。
3、对未上报创新题目的,在市院年终考核综合减分项目中酌情予以扣分。
各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的培育、推荐和评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检察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出优质过硬的创新成果,为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市院办公室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组织好推荐和评选,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相关材料报送联系人:梁媛婧,电话:3011026。
附件1: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申报及评选标准
附件2:烟台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申报表
附件3:烟台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推进表
附件4:烟台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评选自荐表
附件1:创新工作评选活动申报及评选标准
一、选题
申报的创新工作能够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效果明显。
二、内容
创新工作内容丰富,措施得力,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借鉴推广价值,基本形成健全完备的制度机制。
三、效果
对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稳定,或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起到重大作用,经验做法被上级推广转发或上级领导批示。
附件2:烟台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申报表
申报单位(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创 新 工作名称 | |
创 新 工作类型 | □综合性创新 □制度机制性创新 □理念方法类创新 □技术或手段性创新 □其他创新类型 |
创 新 工作内容 | |
实 施 时 间 | 年 月 —— 年 月 |
预 期 绩 效 | |
实 施 方 案 | (可另附纸) |
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 | |
参加评选 年 度 | □申报当年 □申报次年 |
备 注 | |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烟台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推进表
申报 单位 | 创新工作名 称 | 创 新 工作内容 | 实施 时间 | 推进 程度 | 达到预期 绩效程度 | 推进缓慢或未达到 预期绩效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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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烟台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评选自荐表
自荐单位(章): 自荐日期: 年 月 日
创 新 成果名称 | |
创 新 成果类型 | □综合性创新 □制度机制性创新 □理念方法类创新 □技术或手段性创新 □其他创新类型 |
创新成果 内 容 | |
实施 情况 | (可另附纸) |
创 新 或 推广程度 | □国内首创 □全国领先或全国推广 □全省领先或全省推广 □省级以上领导批示 □市级以上领导批示 |
备注 | |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